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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硼工业协会简介
        辽宁省硼工业协会成立于1993年7月31日,是经辽宁省民政厅批准(辽社证字451号)设立的民间社团组织,原辽宁省石油化学工业厅为主管部门。因主管部门机构改革等原因协会从2000年起连续4年没有开展活动,被辽宁省民政厅列为保留协会。
        2004年底,按照省经委指示,协会开始恢复各项工作。2004年11月5日协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,修改了协会章程,改选了协会理事会,选举了31位理事及秘书长,选举全跃同志为理事长,聘请省经委副主任冮瑞同志为名誉理事长。秘书处设在辽宁省人民政府镁资源保护办公室。
        2007年1月12日协会召开二届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,选举了新一届理事会。选举凤化集团总经理杨庆顺同志为理事长,副理事长7位,理事33家,聘请辽宁省经委党组成员、省镁办主任全跃同志为名誉理事长。
        经过多年发展,目前协会拥有会员单位共75家。
        本协会是由辽宁省硼矿及其制品行业和相关的企业、事业单位自愿结合组成的行业组织。其宗旨是: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;充分发挥其桥梁和纽带作用,坚持为发展硼行业服务,为企业、事业单位服务,为政府服务;维护国家的利益,维护行业和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,向政府反映行业的愿望和要求;依靠技术进步,提高经济效益,促进全省硼行业健康发展。
        协会的职责范围是:(1)、根据行业的特点,制定本行业的《行规行约》,以建立行业自律性机制,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,促进企业平等竞争,提高行业整体素质,维护行业整体利益;(2)、参与制定、修改本行业各类标准工作,包括技术标准、经济标准、管理标准,组织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,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其他标准的产品和企业,配合政府部门进行监督整改,以至建议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;(3)、进行行业内部价格协调,对于行业内的价格争议,组织同行议价;对行业协定的产品价格进行监督执行,保护行业平等竞争,维护企业合法权益;(4)、按照行业的实际情况,加强行业统计工作,负责收集、整理、分析全行业统计资料,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提供依据;为企业经营决策服务;(5)、组织国内、国际间的行业技术协作和交流;向社会推荐行业内的高新技术和名牌产品;组织行业技术成果的鉴定及推广应用;出版本会会刊、会讯、专题资料和有关书籍;收集、整理、传递国内外科技及经济信息,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、技术水平和决策能力;帮助企业排忧解难,开展技术咨询服务;(6)、根据委托单位要求,组织有关专家、学者,对工艺技术、产品质量、新产品的开发、经营管理、市场开拓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咨询服务;(7)、组织对新工艺、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产品、新设备等重大课题的研究、论证和技术攻关;(8)、对行业内重大新建、改扩建、开发项目的先进性、经济性、可行性进行前期论证,并参与项目责任监督;(9)、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培训技术和管理人才,提高企业素质等。
联系人:朱女士      电 话:024-23831926     传 真:024-23832140     地 址:沈阳市和平区北八马路七巷四号     邮 编:110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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